高齡化下的新財富陷阱:信託掠奪與制度失靈
個人財務防禦力
「當我們最需要保護的時候,往往已經沒有能力被保護。」
今天老婆的朋友看了一段短視頻,是一位律師在教導「已婚未育」或「終身單身貴族」如何利用信託專戶來保障自己失智後的權益。我聽了,只淡淡說了一句:「人一旦失智,就沒有能力保護自己。那些信託專戶,到最後恐怕只是銀行的資產。」
信託的設計初衷,是為了在意識清醒時,先替未來的自己預留一份保障。但殘酷的是,當一個人真正失去判斷力的那一刻,所有法律條文、契約設計,便成了紙上談兵。法律能保障的是權益,卻無法保障「執行者的良心」。
而在現實世界裡,這樣的「失智保障」反而成了另一種誘人的獵場。詐騙集團與某些不肖律師、銀行職員或社福機構人員,會以「協助管理資產」、「確保生活品質」為名,接觸那些仍有財產但逐漸喪失行為能力的老人。他們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帶,設立信託、偽造授權,甚至操控簽署文件,在老人完全不明白的狀況下,讓財產合法地流向自己人。
社會學家稱這是一種「制度型掠奪」(Institutional Predation)。在這個框架下,法律不再是保護弱者的盾牌,而成了強者的利器。當制度被設計得過於複雜、過於技術化,一般人就失去了理解與監督的能力,於是信託專戶反而變成一種合法的掏空工具。
信任的幻覺:當制度被利用
心理學理論指出,人類傾向於在「不確定的未來」中尋求穩定感,這使得我們容易相信「制度性保證」──只要交給專業人士處理,就能放心。可是,當我們把信任外包出去,也同時交出了控制權。對失智者而言,這等於自願放棄未來的發言權。
在許多實際案例中,家屬直到老人過世後,才發現戶頭裡的信託資產早已轉入第三方名下,甚至連銀行內部都「依法行事」。因為對銀行而言,只要文件齊全、程序完備,就無違法問題。這種「合法的不義」,正是現代社會最危險的陷阱。
法理與現實的鴻溝
法律學者指出,當事人失智後,雖然可由監護人代理,但若監護制度本身遭濫用,就會出現雙重掠奪:財產被信託架構鎖住,同時監護人可能與外部人士勾結。這種情況在日本與台灣的高齡社會皆已出現,例如有律師、照護機構及銀行員串連,以「專業代管」名義轉移財產。
這也說明了,為什麼「信託」並非萬靈丹。它的運作依賴執行者的誠信與制度的透明,而非契約條文字面。當執行者缺乏道德約束,契約就成為掠奪的外衣。
制度的盲點與道德的空洞
從倫理學角度來看,這反映出現代社會的一個深層問題——我們把道德外包給制度,把信任交給契約,以為只要法律存在,善意就能延續。但事實上,法律只能定義「行為的界線」,卻無法規範「良心的深度」。
「制度再完善,也無法替代人性的善良。」
對失智者而言,真正的保障不在信託條文,而在於社會願不願意建立一套防止掠奪的監督機制。例如:第三方稽核、信託透明化、長照機構與金融單位間的交叉監管等,才能避免「合法的搶奪」。
結語:當保護變成風險
我仍記得那句話:「當我們最需要保護的時候,往往已經沒有能力被保護。」這不是悲觀,而是一種警醒。當我們設計制度時,不該只問「法律能否保護」,而應問「誰來保護法律不被利用」。
信託制度的初衷是善意的,但若少了監督,它可能成為另一種文明化的掠奪形式。對我們這一代即將步入老年的群體而言,最該思考的不是如何「信託未來」,而是如何「建立信任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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