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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富人進市場、窮人存銀行?」這句話,專門用來割一般人

「富人把錢丟進市場,窮人只會存銀行?」 這句話不是理財,是專門設計來割一般人的話術 作者|50歲退休練習生(50歲退休實踐者的股息理財筆記) 每次看到財經網紅一臉篤定地說: 「富人讓錢進入資本市場獲利,窮人只會把錢存銀行。」 我心裡其實只有一個念頭: 這不是理財觀念,這是一種用來製造獵物的說法。 因為真正懂市場的人都知道—— 如果一句話可以套用在所有人身上,那它八成不是專業,而是行銷。 一、把「存銀行」說成失敗,本身就是一場認知詐騙 先講清楚一件事: 銀行存款不是投資工具,它是用來保命的。 存銀行的錢,是拿來面對你無法預測的人生風險: 突然失業 疾病、意外 家庭變故 市場崩盤時,讓你不用跪著賣資產 這在風險管理裡叫做 「流動性緩衝」 ,不是落後,是基本功。 但財經網紅會怎麼說? 「你錢放銀行,就是不懂理財。」 翻成白話就是: 「你不進場,我們就少一個人可以賺。」 二、富人不是因為聰明才敢進市場,是因為輸得起 財經網紅最愛拿「富人」說事,但幾乎從不說完整。 真正的關鍵不是「有沒有進市場」,而是: 虧 30%,你會不會睡不著? 再跌 20%,你會不會被迫賣出? 全部歸零,你的人生會不會直接翻車? 富人敢進市場,答案通常是:不會。 他們不是比較懂,是比較不怕輸。 而一般人進場,往往是這樣: 用生活費投資 帳面一跌,情緒先崩 市場還沒殺你,你就先把自己嚇死 這不是投資,這是把人生拿去下注。 三、行為金融學早說過:一般人輸的不是技術,是心理 如果你真的研究過市場,你會知道: 大多數人不是敗給市場,而是敗給自己。 常見的不是不懂,而是: 一跌就恐慌(損失厭惡) 一漲就以為自己是天選之人(過度自信) 看到別人賺錢就坐不住(FOMO) 於是市場變成什麼? 不是累積財富的地方,而是情緒集中營。 四、資本市場不是公平競賽,是層級分明的狩獵場 這句話很多人不愛聽,但是真的: 資本市場,本來就不是為新手設計的。 市場裡有: 機構資金 量化模型 資訊與速度優勢 而多數散...

00919值得買嗎?別再誤信高股息神話,揭開ETF理財的5大真相!

作者: 50歲退休練習生|專注於股息投資與現金流規劃,深信穩定現金流是邁向安心退休的關鍵。 透過真實經驗分享如何從理財迷思中走出、建立投資紀律,陪你一起踏上財務自由之路。 投資不是比誰賺得快,而是誰能活得久。 一、投資00919前:你追的是獲利,還是話題? 近來,在理財社團、YouTube頻道、甚至LINE群組中,"00919"幾乎成了高股息ETF的代名詞。無論是阿姨叔叔、年輕小資族,大家都在問:「00919可以上車嗎?還能不能買?」 這個現象反映出台灣投資人對配息型ETF的渴望——但同時也顯示出,許多人忽略了投資的本質,追逐的是市場熱度與短期填息速度,而非真正的資產配置與風險控管。 我們該問的,其實是:「我投資00919的目的,是什麼?」 二、配息=報酬嗎?破解「現金流錯覺」 你以為配息就是穩穩賺?其實,配息只是資產的一種「分配形式」,並不代表你賺了錢。 這就要談到股利無關論(Dividend Irrelevance Theory),由兩位經濟學家莫迪利安尼與米勒(Modigliani & Miller)提出。他們指出: 一家公司是否配息,對其真正的總價值沒有影響。 舉個例子: ETF市值22元 配息0.7元後,價格變成21.3元 你帳面上拿到現金,但資產總額其實沒變 這就是「左手進、右手出」。 三、為什麼00919這麼紅?了解ETF背後的商業邏輯 00919主打「高殖利率+每月配息」,但這不代表它就適合所有人。 ETF的設計背後,其實也是一門生意。話題越熱、資金流入越快,投信賺的管理費就越多。 高股息商品往往 容易被行銷 ,因為「可見可領」,但熱賣≠適合。 四、有效市場假說:別幻想能靠ETF短線致富 根據有效市場假說(EMH),市場價格已反映所有已知資訊。你看到的YT影片、FB分享,大多都「太晚了」。 別以為ETF「穩穩領息」,就不用承擔價格波動風險。追高買入,只會在回檔時傷得更重。 五、三大高股息迷思,你中過幾個? 迷思一:殖利率越高越好? 若靠賣出資產填息,這個高殖利率恐怕不持久。 迷思二:ETF不會跌? ETF也會隨市場修正。2022年時,高股息ETF一樣下跌超過10%。 ...

【下篇】給低薪族的 FIRE 導讀:

財務自由不是富人的特權,而是窮人最需要的選擇權 開場:我們真的一輩子都只能這樣過嗎? 「薪水兩萬八,房租一萬二,剩下的錢能做什麼?還談什麼退休?」 28歲的小美,在連鎖便利商店當店員,工時長、壓力大,薪水卻幾乎全花在生活基本開銷。她以為這輩子只能這樣,但某天看到一篇介紹 FIRE 的文章:「低薪也可以退休。」她苦笑:「這一定是寫給有錢人看的吧?」 但真的是這樣嗎? 一、低薪族為何更需要 FIRE?從「結構性剝奪」談起 社會學者 Pierre Bourdieu 提出「結構性剝奪」的概念,指出社會制度與文化再製讓弱勢者在教育、資源、人脈上處於劣勢。 低薪族在制度結構下,長期處於「看似有選擇、實際無路可退」的困境。 但也正因如此,FIRE 的精神對低薪族反而更有價值。 它不只是追求財富自由,更是主動脫離「被動勞動循環」的覺醒行動。 不然,我們可能到老都只能說:「我沒錢退休,只能一直做下去。」 二、用行為經濟學打破貧窮陷阱 行為經濟學家 Sendhil Mullainathan 和 Eldar Shafir 在《Scarcity》一書中指出: 當人陷入「稀缺心態」,會失去長期規劃能力,專注在眼前危機,無暇為未來儲備。 好消息是:只要打造「預設環境」,行為就能被導向更好的結果。 例如: 薪資自動分流 (如 10% 直接進儲蓄帳戶) 參與社群互助 (加入有共同儲蓄挑戰的群組) 設定「不能動的資產」 (如定期定額 ETF,不輕易解約) 這些都是 用機制取代意志力 的方式,讓低薪族逐步脫離「月光困境」。 三、不是要你現在退休,而是「提早脫離被迫賣時間」 對低薪族來說,真正的財務自由不是變富,而是能 不用再為了生存去忍耐不公平、不尊重、沒未來的工作。 你可能無法三十歲退休,但你可以先做到以下幾件事: 1. 建立一筆「選擇基金」 目標: 3~6 個月生活費,能在被剝削時說「我不幹了」 重點: 不花掉,純粹當作「自主權」的資金緩衝 2. 投資自己的「不可替代性」 不一定是貴的學歷,而是實用技能:接案設計、程式語言、翻譯、手工藝 重點從「賣時間」轉向「賣價值」 3. 小額啟動資產現金流 每月 2,00...

【社會觀察】不到五元的貪污,卻要坐牢?貪污治罪條例下的基層地獄

前言:我們要什麼樣的正義? 在法治社會裡,「清廉」一直被視為不可動搖的價值。而為了防堵貪瀆,《貪污治罪條例》被制定為打擊權力濫用的利器。然而,當這把利器不再劍指權貴、反而直指基層,當法律機械地執行、忽略比例原則與人性考量,我們是否該反思:這樣的制度,還是正義嗎? 本文並非為違法者開脫,而是希望社會能看見一個更根本的問題: 當法律從保障公平正義,轉為懲處無權無勢的基層公務員,我們是否已讓正義的天平嚴重傾斜? 一、法律的初衷與現實的落差:當貪污不再只是權貴的遊戲 《貪污治罪條例》設立的原意,是針對「貪官污吏」── 那些利用職權中飽私囊、傷害公共利益的高階公務員。 然而,現實中卻充斥著大量「基層貪污案」,而這些案子往往 金額微薄,甚至沒有實際利益交換,只是基於人情、方便或無知。 例如: 台北市萬華清潔隊的夫妻,將報廢桌椅送給拾荒阿嬤,被判刑; 🔍 延伸閱讀推薦: 清潔隊員「轉送回收物」涉貪! 警察讓民眾更換報廢機車零件,被依圖利罪判刑一年半; 🔍 延伸閱讀推薦: 警圖利車主更換報廢車零件 二審仍判1年半 監所管理員送香菸給收容人,被判一年三個月徒刑與罰款。 🔍 延伸閱讀推薦 送一包85元香菸給受刑人 監所管理員從此失業也失去退休金 這些案例背後, 沒有收賄、沒有圖利自己、也沒有權錢交易,卻因為職務相關行為「使他人得利」,而遭重判。 這樣的法律適用,與原本設計打擊重大貪腐的精神,已背道而馳。 二、 「圖利」的濫用與罪刑失衡的現象 根據《貪污治罪條例》第6條: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,行使職務上之行為,意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者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...」問題在於,「圖利」的界定過於寬泛。 沒有不法對價、沒有金錢流動、甚至沒有明確目的, 只要行為上構成「使他人得利」,就被視為構成要件。 這樣的寬鬆定義,使得原意嚴肅的法律,被轉化為懲罰基層「便民」、「通融」與「人情」行為的工具。 試問,一個清潔隊員送出報廢桌椅,所得不過幾塊錢,真的構成需要坐牢的重罪嗎?這樣的刑度與罪行是否對等?當法律無法分辨「有意圖的貪瀆」與「基於善意的行為」,這本身就是制度上的暴力。 三、雙重標準下的制度冷血:基層成為代罪羔羊 諷刺的是,當基層公務員因便民而「圖利」被判刑時,高階官員使用公務資源卻常常僅受內部行政處分。例如: 某院秘書長被揭發公務車載寵物,多數媒體與政府僅認定為「行政倫理」問題; 某部會高層長...

【上篇】給中年族的 FIRE 導讀:

提早退休不是放棄,而是「重新上場」 開場:站在人生的中場,我們想要什麼? 45歲的林先生,原是上市公司資深主管,薪資穩定、家庭和樂。某次例行健康檢查中,他發現自己有高血壓與脂肪肝。望著體檢報告,他心中浮現的不只是健康警訊,更是一個根本的提問: 「我還要這樣拼到65歲嗎?」 這樣的疑問,是許多中年上班族在職涯高原期時,默默湧現的共同聲音。FIRE 的思維,正提供了中年族一種全新的選擇: 不是硬撐到法定退休年齡,而是主動選擇「重新定義工作與生活」。 一、從「定型思維」到「成長思維」 學術觀點看中年轉職與退休 心理學家 Carol Dweck 提出的「成長型心態(Growth Mindset)」理論指出:只要相信能力可以透過努力與策略習得,我們就更能從挑戰中汲取成就感與韌性。 而許多中年人無法邁向 FIRE,往往不是因為資源匱乏,而是卡在「我只能這樣過日子」的定型思維。 另一方面,Erik Erikson 的「人生八階段理論」提到,中年階段的核心挑戰是: 「生產力 vs 停滯感」 若未找到新的生活意義,就可能感到人生原地打轉。而 FIRE 的核心正是從「工作價值」轉向「生活價值」的重新分配。 二、FIRE 對中年族的意義:擁有「時間主權」的自由 FIRE(Financial Independence, Retire Early)的精神,不是完全不工作,而是掌握 「工作的選擇權」 與 「時間的主控權」 。 心理學中的「自主動機理論(Self-Determination Theory)」指出,人有三大心理需求: 自主性 (Autonomy) 勝任感 (Competence) 關聯性 (Relatedness) 傳統職場雖滿足勝任感與關聯性,卻常剝奪個體的自主性。而 FIRE 的實踐,讓中年人得以: 工作形式更自由: 兼職、自僱、自由接案,彈性選擇 重組生活節奏: 將時間投入健康、家庭、興趣或公益 財務與心理的雙重安全感: 靠資產現金流支撐生活,降低焦慮 三、中年族的 FIRE 實踐模式:三種方向,各有出口 1. Barista FIRE(兼職型) 適合尚需部分收入者: 維持社會保險與社交互動 餘裕時間可用於學習與投資 ...

小錯大罰?32元電鍋案,讓我想到我們社會的「老傳統」

最近看到一則新聞:一名清潔隊員,把民眾丟棄、只值 32 元的電鍋,轉手送給回收阿婆,被依貪污罪起訴、最後判緩刑。 坦白說,我第一反應不是生氣,也不是覺得法官冷血,而是「我好像在哪裡看過這種邏輯」。 後來想一想——對嘛,這不是我們熟悉的「傳統士大夫式」思維嗎? 一、法律管得很硬,因為「道德期待」太高 在儒家文化裡,官吏要清廉、無私、不能佔人半點便宜。這個文化一直留到現在,變成: 公務員就算做的是善事,也不能「看起來像在佔便宜」。 所以,電鍋是 32 元也好、是壞掉也好,只要行為碰到「公物」兩字,立刻升級到貪污治罪條例。 為什麼?因為我們社會對公務員的期待,本質是「道德治理」而不是「法律治理」。 這就是為什麼律師會說:「法官能判的空間其實很小。」 不是因為法官不通情理,而是整套制度建立在「你身為公僕,不能有任何瑕疵」的邏輯上。 二、32 元的電鍋,到底傷了誰? 你問我,我覺得這案子的荒謬,在於: 電鍋從頭到尾沒造成任何損害。 國家沒有因為這個電鍋而損失 社會秩序沒有受到威脅 清潔隊沒有因此被破壞運作 反而幫到一位回收阿婆 如果從德國或歐洲刑事政策角度來看,這種就是典型的「微罪不舉」——不是因為本刑高低,而是因為「行為本身沒有對法益造成足以處罰的傷害」。 但很可惜,這個概念傳到台灣後,常常只停在學術文章裡。 三、法官為何不敢判無罪?原因比你想的現實 判決書裡其實透露一個訊息: 法官怕開了無罪先例,會被解讀成:以後都可以把垃圾中的東西順手帶回家。 白話一點就是「殺雞儆猴」。 這不是法官想處罰清潔隊員,而是: 要是判無罪,輿論會攻擊、監察院可能找麻煩、其他案件會跟進比照。 所以法官只能用「緩刑」當作「我盡力了」的退路。 四、整個問題的核心:我們的法律太道德化 台灣的貪污治罪條例是什麼?可以說是一種「道德潔癖的法律化」。 它的核心不是「行為是否造成國家公益受損」,而是: 公務員是否符合社會對『清廉形象』的期待。 所以只要沾到一點點模糊空間,罪名就會整個套上去。 這和德國那種實用、講求比例原則的法治思維差...

為何「免費泰國遊」詐騙還是有人受騙?從社會觀察與法律角度深度解析

觀察社會議題及探討法律議題,提供深度觀察與反思 ✍️ 作者:50歲退休練習生|專注於股息投資與現金流規劃 📌 事件概述:所謂「免費泰國遊」,卻成了惡夢的開始 近日媒體報導:「8台人『免費泰國遊』整團賣掉!3婦付贖逃生 5人生死未卜」。 這不是第一宗跨境詐騙,也不會是最後一件人口販運事件。每次看到這類新聞,不少人都會疑問:「這麼明顯是詐騙,怎麼還會有人上當?」 🎯 迷思一:怎麼可能還會有人受騙? 這其實是一種認知偏誤,也透露出我們對社會現實的不了解。當一個人身陷債務、家庭困境,或心理極度脆弱時,詐騙集團的話術就成了「救命浮木」。 他們會偽裝成救星、提供希望,用熟悉的人脈與「穩賺不賠」的機會一點一滴建立信任。當信任的城牆築起,受害者就難以察覺正在墜入陷阱。 👥 熟人介紹與社交壓力:陷阱的「敲邊鼓」 你以為只有陌生人會騙你嗎?錯,這些陷阱常常是由朋友、親戚間接「背書」而傳遞的。 一句「我朋友去過,真的賺錢回來」,往往比任何廣告都有效。 熟人的推薦,降低了風險警覺;親近者的呼籲,更讓人放下戒心。詐騙集團深諳人性弱點,這才是一層層包裝的可怕之處。 🔍 社會觀察:經濟困境讓人缺乏選擇權 在許多受害案例中,有些人長期處於低薪、工作不穩、家庭負擔重壓力下,根本沒有多餘餘裕做長遠規劃。 眼前只要有一條「希望之路」,哪怕風險再高,也願意一試。 社會安全網的缺口、對於中年與弱勢勞工的再就業資源不足,使得這些人更容易落入高報酬陷阱中。 ⚖️ 法律議題:打詐難題與國際合作困境 針對這類海外詐騙與人口販運,法律雖然有所規範(如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與刑法詐欺罪),但執行面上常遇到以下挑戰: 跨國司法管轄權不明確: 受害地與加害地不同,法律適用與調查難度倍增。 證據不足: 詐騙集團常以加密通訊與虛假帳號掩護,讓追查困難。 受害人羞於報案: 許多人擔心被嘲笑或報復,選擇沈默,使犯罪更難被揭露。 📚 媒體與大眾責任:我們如何參與預防? 每次新聞一出,大眾總是「事後諸葛」,譴責受害者「怎麼這麼笨」,卻忽略這些人從來沒有更好的選擇。 我們應該思考:是否該有更多公共資源去做防詐教育、社會安全網的強化、以及心理支持系統的建立? 媒體報導應該深度探討制度與人性,而非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