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退休後再工作:合法加保勞保,打造第二退休金的可行之路
作者:50歲退休練習生|專注於股息投資與現金流規劃
一、退休不是終點,而是另一段「經濟生活」的開始
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2023年統計,台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達17.5%,正式邁入高齡社會。退休生活面臨的最大挑戰包括生活費用增長、醫療照護負擔加重,以及退休金實質購買力下降。許多退休公務員在年金改革前,月退俸被視為可穩定支應生活的主要收入,但現在已明顯感受到「錢不夠用」的壓力。
二、年金改革後,退休公務員的壓力與出路
自2017年年金改革施行以來,根據人事行政總處資料顯示,公務員退休金平均減少約20%至30%。具體變動包括:
18%優惠存款利率調降:由3.5%逐年降低至約0.5%,甚至完全取消優惠存款專戶,導致原本「無風險」的利息收入大幅減少。
月退俸核算基數修正:改為依「現職15年平均薪資」計算,而非最高薪資,降低月退俸基準。
最低保障額(樓地板制):設定退休金下限,限制部分條件低薪退休者的月退俸,但無法完全彌補減額損失。
這些變動讓退休公務員在面臨通膨及生活成本上升時,收入變得緊繃。
三、退休後還能再加保勞保嗎?法律依據與可行性分析
根據《勞工保險條例》(勞保條例)第18條、第22條及相關解釋函釋,退休公務員如果具備以下條件:
之前有勞保年資(例如曾在民間企業工作)
尚未申請或領取勞保老年給付
年滿60歲後重新就業,依法由雇主幫忙加保
持續加保至少5年以上
即可申請勞保老年年金,不影響原本的公務員退休金(公保)權益。
重點說明:
《勞工保險條例》第18條明訂,勞工年滿60歲且具有加保年資達15年以上者,得申領老年給付。加保年資是累計制,不因退休領公保而停止計算。重新就業後依法加保,年資繼續累積,合法獲得第二份年金保障。
四、公務人員退休金與勞保雙重制度獨立並存
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官方說明,公務員退休金(公保)與勞工保險(勞保)是兩套獨立制度:
公務員退休金由退撫基金支付,依公務員退休條例規範。
勞工保險與勞退金由勞保局與雇主共同負擔,依《勞工保險條例》與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管理。
實際再就業加保勞保不會影響公務員月退俸,不會被追繳,也不會因為加保勞保而減少公保權益。
五、政府補助促進中高齡再就業:支持退休後再加保勞保的具體政策說明
為了鼓勵中高齡者再就業,特別是退休公務員等族群重返職場,勞動部與相關單位推出多項補助與優惠政策,降低雇主聘用中高齡勞工的成本,同時也提供中高齡勞工職業轉換與技能提升的資源。以下是幾個主要的補助方案及其詳細內容:
1. 僱用獎助金
政府對於企業聘用45歲以上的失業者,特別是年紀較大的中高齡勞工,提供一定期間的僱用獎助金。只要企業承諾聘用中高齡勞工至少一年,並依法為其投保勞工保險,即可申請此項補助。根據勞動部資料,企業每成功聘用一位符合條件的中高齡失業勞工,最高可獲得約18萬元的補助,這筆補助用於補貼薪資支出,減輕企業的用人成本壓力,進而提高中高齡者的就業機會。這項措施不僅促進勞動市場的活化,也讓退休公務員等勞工有更多機會再就業,累積勞保年資。
2. 中高齡勞工再就業準備金
針對中高齡勞工需要職業訓練或技能轉換的需求,政府設置「再就業準備金」方案,提供中高齡者一次性資金補助,用以支應職業訓練費用、職能提升課程或職業媒合等相關費用。申請資格通常要求勞工年齡及勞保年資符合一定標準,例如年滿45歲以上,且累積一定勞保年資。這筆資金最高可達50萬元,讓中高齡勞工有經費支持自主進修與職涯規劃,提升重新就業的成功率與職場競爭力。
3. 勞保職災保障及勞退提撥
再就業的中高齡勞工依法必須加保勞工保險,並由雇主依法為其提撥勞工退休金。勞工保險不僅提供勞工基本的醫療、職業災害等保障,也保障再就業勞工的勞動權益。此外,根據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,雇主需每月提撥相當於勞工薪資6%的勞工退休金至個人專戶,作為勞工退休後的補充保障。這項措施使得退休公務員或其他勞工在再就業期間,持續累積勞退金,增加未來退休時的財務安全。
這些政策不僅有效降低了企業的用人成本,還提高了中高齡勞工的職場參與率,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資料,45歲以上中高齡勞工的就業率在近年持續提升,反映政府政策的積極效益。對於退休公務員而言,這些補助與保障措施正是推動他們再就業、加保勞保、累積第二退休金的實務基礎。
六、實證案例啟示:以股息收入打造穩定退休現金流
引用「台塑四寶」長期股息投資案例:
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資料,台塑四寶(台塑、台化、南亞、台聚)過去20年平均股息殖利率約4%至6%。
長期持有且持續投入,可利用股息形成穩定現金流,補足退休收入不足。
勞動階級透過理財與股息投資,實現穩健退休生活的典範。
七、再就業的多重價值
1:除了補貼生活費,再就業還能:
2:重拾生活節奏與社會連結:提升心理健康,減緩退休孤獨感。
3:持續學習與成長:面對新挑戰,活化腦力。
4:回饋社會與個人價值:透過工作持續貢獻,增強自我肯定。
八、結語:打造屬於自己的第二退休金系統
對於曾任公務員且具備勞保年資者,重返職場、合法加保勞保,將是打造「第二退休金」的實務可行方案。隨著年金改革壓力持續、生活成本不斷攀升,主動跨出這一步,不僅能擴充退休經濟保障,也讓退休生活更有尊嚴與選擇自由。
如果你正面臨退休選擇或已在規劃第二退休金,歡迎留言分享,也請轉發給身邊的朋友,一起攜手迎向更安心的退休生活。
參考資料
行政院主計總處《台灣人口老化趨勢報告》,2023
公務人員退休條例
勞工保險條例及相關法規
勞動部「中高齡再就業補助方案」官方網站
台灣證券交易所股息資料庫
留言
張貼留言